〔記者吳世聰、林宜樟/嘉縣報導〕對於11歲女童長期痛毆母親,嘉義大學家庭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林淑玲認為,是父母在孩子出現偏差行為時未適時制止及矯正,才會越演越烈,父母要負一半以上的責任;醫師認為,女童可能有人格偏差或潛在精神疾病,有必要進一步評估。
林淑玲說,11歲的孩童已經能講道理,演變成家暴的地步,父母親要負一半以上責任,畢竟孩子是父母親教出來的。
她表示,母親如果放棄自己所應扮演教養的角色,長期演變的結果,孩子會凌駕母權之上,做出乖張及偏差的行為,而如果父親及長輩過於溺愛的話,讓孩童認為有「靠山」,就會不把母親放在眼裡,難以導正。
她說,當務之急是母親要改變教養的策略及方法,建立管教的權威,絕不能再縱容,父親及長輩們也要配合,全家一起努力,重建溫馨的家庭。
嘉義市陽明醫院身心科主任王家麟表示,此案除了女童被資訊污染外,也可能有人格偏差,或者潛在精神方面的疾病,有進一步評估的必要。
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指出,孩子可能知道這樣做不對,但是因長期教養問題和雙邊關係不正常,導致她難以控制情緒動手打人。
鄭瑞隆說,父母親報案後可在少年法庭中請求加強管教,並請女警進行長時間的定期輔導,導正女童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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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媽咪的感想:
已發生多個寵過頭的案例,有的是孫子打祖父母或是小孩拿刀對自己父母,每當事情發生,就會看到那些家長們哭著喊....為什麼我的小孩會這樣.
再深入探討會發現,大多數的原因都是"寵".
在少子化的社會,每個小孩都是寶,是父母的寶,兩邊丫公丫嬤的寶,小孩在幼兒期時,正開始要了解是與非,對與錯時,大人們什麼都不教,只是一昧的付出並寵著小孩,當小孩一哭時就立即順著小孩的所有要求,小孩想要什麼就給什麼,慢慢地就演變成無數個小霸王,游媽咪已看到好多個寵小孩寵到誇張的地步的家長們,也有親眼目睹到當小小孩不高興時就打父母巴掌,而為人父母的還是笑笑的安撫,沒有教導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.
教導並非一定要用打的,有的家長會誤認"教"就是要打小孩罵小孩,他們會不忍心,且還一直提倡要愛的教育,不可打小孩,但所謂愛的教育並不是要我們大人不管對與錯,什麼都順的小孩而不去教導他.
現在的家長,很多都把愛的教育變質成愛的寵溺,有沒有可能這些被寵壞的小孩以後會變成社會的問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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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小加害人 母遭11歲女家暴 崩潰通報113
文章來源:自由電子報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jun/24/today-so1.htm
〔記者吳世聰、林恕暉/綜合報導〕小四女童竟變成暴力霸王花!嘉義縣一名11歲女童,因家人過於溺愛,一年多來多次對母親拳打腳踢,甚至拿汽車枴杖鎖痛毆;身心受創的母親忍痛通報113家暴專線,嘉義縣家暴中心已介入處理,本案一旦成立,女童可能是最年幼的家暴加害人。
拿枴杖鎖揍母 不甩警察
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秘書簡慧娟昨天坦承,年紀這麼小的加害人相當罕見。
全案之所以曝光,是因女童就讀學校的人員發現,母親的雙手有瘀傷及指甲抓傷的傷痕,主動了解內情認為事態嚴重,與母親溝通後,前天通報嘉義縣家暴中心及報警處理。
據校方調查訪視,女童沒有兄弟姊妹,是獨生女,雙親很疼愛,視為掌上明珠,對她的要求百依百順,連上學都幫她背書包,過度溺愛的結果,女童自三年級開始,稍有不如意就對母親發飆,甚至拳打腳踢,連外婆也遭殃,但母親一再隱忍,情況遂日益嚴重。
校方查訪附近鄰居,一家餐飲店人員表示曾目睹女童打母親,有次甚至拿枴杖鎖打母親,當時警方獲報到場處理,曾口頭勸說女童,沒想到她竟認為警察沒用,從此不把警察放在眼裡,家人揚言報警,她也不怕,全家拿她沒辦法。
校長:教書30年 首見童虐母
校長表示,任教30餘年來,首次遇到女童施虐母親的案例,其家人非常失望、傷心,卻不知如何是好,校方只好依法通報家暴中心。
嘉縣府社會處表示,這名母親通報家暴,並非想懲罰女童,而是希望經由社福單位的介入,協助導正女兒的偏差行為,故不能視為一般家暴案,今會派社工人員赴學校、家庭訪視。
未滿12歲 婦幼隊「難辦」
嘉義縣警局婦幼隊指出,警方尚未製作被害母親的筆錄,還不知她是否會聲請保護令或遠離令,但依刑法規定,未滿14歲之兒童或少年無刑責,另依兒少法,未滿12歲的兒童,父母或監護人應負保護、教養之責,所以就算女童有嚴重偏差行為,女童的責任仍歸屬於雙親,一方面要保護母親不受家暴侵害,但又難以將母親和女童加以切割,本案是既罕見又棘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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